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海域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等论证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,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有关公共决策事项的专业支撑作用,根据法律法规,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域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,自然岸线管理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等海洋管理领域评审论证专家,组建省级专家库。在职人员需经学校统一推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库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、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能够做出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判断和评价;
2.健康状况良好,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胜任评审评估等工作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。
(二)专业领域
包含的学科分类及学科方向如下:
1.海洋科学与技术类:物理海洋、海洋地质与地理、海洋化学与环境、海洋生物与生态、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、海洋工程等;
2.地理测绘类:自然地理学、人文地理学、测绘地理信息等;
3.生态环境类:水文学与水资源、生态学、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、土壤学等;
4.规划与资源管理类:城乡规划与设计、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、土地资源管理、地质学等;
5.林草生物类:植物学、动物学、水生生物学、森林工程、草学、森林培育、森林保护学、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等;
6.涉海产业与工程类:海洋渔业、海洋旅游、海洋装备制造、海洋化工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、海洋电力、交通运输、通信、资产评估等。
(三)资质要求
1.了解海域、海岛、海岸带等海洋空间资源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,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划、管理制度、技术标准等;
2.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,精通本专业领域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,在相关专业领域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。
二、申请方式
坚持公开透明、专业相符、能力匹配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,面向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征集专家学者、业务骨干、专业人士,择优遴选入库。
(一)推荐程序
1.符合条件的相关在职人员,采取个人申请、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提交入库申请材料,学校统一推荐提交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。
2.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、实践经验、工作业绩等进行遴选,综合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。
3.拟入库专家名单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。
(二)材料清单
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浙江省海洋管理领域评审论证专家申请表》(附件)(需本人电子签名);
2. 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扫描件;
3. 代表性成果证明(如项目合同、获奖证书、论文专著目录等)(需整合为一个PDF文档);
(三)报送方式和工作要求
请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推荐工作,于2026年1月16日(本周五)15:00前将上述电子材料(其中附件1需同时提供无盖章电子版和所在单位盖章扫描件)发送至联系邮箱(材料请对应申报人员进行文件夹命名:海洋管理领域专家申请+姓名+专业方向)。
申请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,由所在单位核实并负责,弄虚作假者上级部门将取消资格并通报学校。
联系人:周娟,电话:87600230/888230
联系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人事处
2026年1月13日